2013年10月13日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的第一个“老年节”,新法将原来传统的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列为法定的“老年节”。并将“常回家看看”作为分居子女的法定义务。
就在这一天,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派代表看望了海曙区胜丰社区困难老人李老太,并送上慰问金。李老太的老伴退休多年,现在已经87岁,长期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肾炎,前不久又跌倒后骨折住院治疗。李老太自己也年势已高, 还要照顾生病的老伴,生活非常艰辛。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困难老人数量的增多,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关心的重要话题。
通过第一个“老年节”看望困难老人,目的是倡导全社会都来敬老、助老、爱老,树立人们尊重、关心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并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