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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泰学谈”第十六期——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点击次数:1517发布时间:[2014-03-25]

    2014年3月21日,第十六期“甬泰学谈”如期举行。本期学谈主题为“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甬泰所青年律师石涛宇主讲。
    石涛宇律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学士,擅长民商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及公司日常法务。典型案例有:吴林伟婚约财产纠纷、徐永军合同撤销权纠纷、姜国平保险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林金锋故意伤害案、陈永光走私普通货物案等刑事辩护。曾为宁波康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金丰(中国)机械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现服务单位有宁波菲力克汽配有限公司、余姚市菁荣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安信德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爱尔使自信车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工业、贸易企业。
     2014年3月15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石涛宇律师结合相关案例就新法的修改条款进行解读。经营者自证义务被强化、消费者享有7日“后悔权”、霸王条款被限制、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明星代言伪劣产品将被追责、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消费者遭消费欺诈至少能获赔500元等都是新法的亮点,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