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浙江甬泰律师事务在会议室召开全所会议。会议决定:为了不断提高律所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实现律所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升,正式成立律所“执行委员会”和“监事会”,选举了执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主任和监事,并一一确定了各自的职责。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执行委员会”和“监事会”的成立,开启了律所“公司化管理”、“专业化发展”、“团队化合作”的新篇章,必将创造出新的辉煌。